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06    作者:    来源: 官方网站 订阅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文件规定要求,制定《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

一、会费标准

(一)协会负责人单位、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主席团单位、分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

(二)分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万元。

(三)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8万元。

(四)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

二、缴纳会费的办法

会员单位每年按规定缴纳会费至,由协会开具会费发票。

三、会费管理

收取会员单位的会费,按照《章程》的规定,会费取之于会员回报于会员的原则,收取会员单位的会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核算制度》规定的条款执行,对重大的财务支出须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

四、附则

(一)本标准和办法于2021年4月21日经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原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标准和办法审议通过后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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