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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第二期轮胎经销理赔岗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4    作者: 无    来源: 本站 订阅

为了规范和维护轮胎生产经营市场秩序,保护生产企业、营销单位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轮胎经销理赔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轮胎经销理赔人员业务水平、做好持证上岗的准备工作,由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首期轮胎经销理赔岗位培训班已于6月上旬圆满结束,首期参加培训的80多名学员经过认真学习和严格考核,获得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与联合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为了满足轮胎生产企业和轮胎经销单位的要求,持续做好这项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在总结完善首期轮胎理赔岗位培训的基础上,拟在今年8月下旬举办第二期轮胎经销理赔岗位培训班。

一、 培训内容

1、 SB/T 10468.1-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管理要求》释义;

2、 SB/T 10468.2-2008《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 理赔要求》释义;

3、 全钢载重子午胎案例分析;

4、 半钢子午胎案例分析;

5、 斜交轮胎案例分析;

6、 轮胎强制性认证(CCC)制度;

7、 轮胎检验与检测;

8、 《产品质量法》;

9、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

二、 培训对象

国内轮胎生产和经销企业中,从事轮胎经营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营销人员和理赔人员。

三、 培训人数

为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第二期培训班的学员总数限定80人为宜。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尽早报名。

四、报名和培训时间

报名时间:7月1日至7月25日。初审后,8月上旬发送培训开学通知。

预计培训时间:2011年8月下旬,培训4天,考试半天。

五、 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旗东)

六、 师资情况

马良清: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副院长、教授级高工。

尚卫东:商业科技质量中心处长、教授级高工。

张传顺:正新轮胎集团中国市場营业部总监。

刘启新:国家橡胶轮胎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轮胎质量鉴定专家组成员、工程师。

郭明云:普利司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课课长。

七、 其他事宜

1、 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培训费30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费等)。

2、 培训费可提前汇入(账户名称:;银行账户:0200022309014402314;开户银行:北京工行地安门支行六铺炕分理处)。

3、 学员需将《轮胎经销理赔岗位培训表》、本人2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3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提前邮寄至。

4、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拂林路9号景龙国际B座5层503室

邮编:100107

电话:010-84928117

联系人:周丽萍(营销工委) 13501303912

陈广荣(营销工委) 13661001339

欧阳洪利(轮胎分会) 13386196355

下载:轮胎理赔员培训表

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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